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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法律法规、规章、公司制度和招标文件的规定,经过严格的招标、评标、决策程序,确定本项目中标人为金阳县鑫盛混凝土有限公司。(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7日)
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,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,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,认为招标人、评标委员会成员、决策机构成员、中标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,依法向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反映。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尊重决策程序及评标结果,对决策过程进行投诉的,纪检及监督部门不予受理。